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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创新农产品流通的有益探索

    信息发布者:朱地良
    2018-10-08 15:35:35    来源: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   转载

       近年来,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,实力不断增强。但大多数合作社主要从事农产品生产,并未涉及市场流通,亟须拓宽发展空间。一些合作社在面向农产品经纪人、批发市场等传统对象销售的基础上,率先通过在城市社区设立直销店、发展电子商务,探索了农产品直供直销的新型流通方式。这一方式让生产者与消费者“零距离”接触,既增强了合作社市场竞争意识,提高了合作社经济效益,也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更放心、更低价的农产品,是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、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的有益探索和保障农产品供给、稳定市场价格的具体举措,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      党中央、国务院明确提出支持合作社发展直供直销。一些地方通过采取建立工作机制、加强政策引导、推动联合销售、开展人员培训等措施,引导支持合作社在社区开展直供直销,取得明显成效。到今年8月底,全国参加农社对接的合作社达1.49万家,建立直销店2.3万个;覆盖社区2.7万个,受益城市居民7500多万人;全国农社对接直销店销售的产品中,44.3%获得“三品一标”认证。农社对接的作用日益凸显。第一,减少了市民生活支出。直销店的产品价格普遍比市场价低10%~20%,有的甚至低30%。第二,增加了农民收入。通过农社对接,扩大了农产品销售规模,产品出售价格普遍比产地价格高10%~20%。第三,促进了合作社发展壮大。合作社通过农社对接,延伸了产业链条,拓宽了盈利空间,提升了自身的实力和竞争力。第四,有利于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。通过农社对接,市民清楚地知道自己购买的产品是哪家合作社生产的,有效建立了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。通过市场倒逼机制,合作社更加注重引导成员增强质量安全意识,推动了产品质量提高。

        但不可忽视的是,农社对接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,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。一是重视不够。有的地方把农社对接看作是合作社自己的事,给予关注不够。一些社区管理部门片面认为增加了管理难度,不愿提供便利条件。二是支持不足。目前还缺乏支持农社对接的专项政策,相关的扶持资金也分散在不同部门,难以形成合力。尤其是在一些大中城市,还存在车辆通行、环境卫生、经营场所等诸多限制。三是能力不强。合作社普遍缺乏必要的资金、人才和设施装备,单个合作社产品品种少、产量小、供应不稳定,难以满足需求。对这些问题要引起重视,加强引导支持。

        农社对接的主体是合作社。农社对接的发展,根本上要靠合作社的发展壮大。只有立足自身优势,拓宽发展思路,不断做大做强,合作社才有能力从生产领域进入流通环节。要不断提高市场意识,优化产品结构,强化品牌培育,拓展销售空间,实现产品变商品、商品变名品;健全运行机制,加强民主管理,完善利益分配,加强联合合作,提升发展能力。农社对接连接生产和消费,涉及城市与农村,覆盖面广、系统性强,除合作社自身努力外,也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引导和支持。首先应加强组织领导。把发展农社对接纳入“菜篮子”工程,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。建立多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,明确职责分工,强化协作配合。其次,完善扶持政策。扩大合作社财政资金规模,涉农项目和资金向合作社倾斜。对开展农社对接的示范社给予信用贷款,并给予贷款贴息,研究支持农社对接的税收优惠政策。第三,强化指导服务。在门店选点租赁、车辆通行停靠、各种证照办理、产品质量检测、供求信息发布、设施条件改善、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提供便利和服务。第四,加强总结宣传。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,向广大市民推介合作社产品。采取以奖代补方式,对在农社对接中表现突出的合作社给予奖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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